中山市2022年积分入学政策169
发表时间:2022-02-24 16:05 今年9月要入学的新生家长注意!! 2022年中山市积分入学政策来了,即将开始申请 提前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! 申 请 对 象 户籍不在中山市、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、积分累计达到30 分以上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。 (一)已在中山市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(含居住登记)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。 (二)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(派驻中山分支机构,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 保险),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。 申 请 地 点 工作镇街(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)或本人、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。 受 理 时 间 积分入学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(疫情期间,为减少人员聚集,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 4月20日)。 其 他 说 明 (一)申请入学排名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镇街排名,排名在公布的指标数内,可 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。在总积分相同、排名并列的情况下,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、参保情况、 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,如排名依然并列,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。 (二)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,一经发现,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,已取得入学资格 的,取消其资格,所得积分清零,该流动人员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管理。情节严重的,列入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。 (三)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须符合入学条件,未曾入读小学(申请小学一年级)或 初中(申请初中一年级)。 (四)计分方式:入学总积分 = 基础分 + 附加分。 (五)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于 4 月 15 日前提交,逾期不作计分(疫情期间,为减少人员 聚集,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)。 (六)近 5 年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受理截止日期。 所 需 材 料 01必须提交资料: 1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2、 广东省居住证(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)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(中山办理) 3、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(登记证书)复印件。 4、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,并出具在我市的参保证明(派驻中山分支机构,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, 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、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),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 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。 5、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户口本、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)。 6、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户口本)。 02加分材料: 01基础分材料: 02附加分材料: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上市相关网站,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。 |